越南對華水果出口采取積極措施
報道稱,根據中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就植物檢驗檢疫達成的會談備忘錄中關于出口農產品[11.25 0.18%]到中國市場的規定(7月1日起實施),龍眼屬于越南須向中國登記明確產地的五種出口水果(荔枝、龍眼、香蕉、西瓜和火龍果)之一。現正值龍眼收獲季節,據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統計,越南有28個種植龍眼的省市登記出口龍眼至中國。該部已將上述五類水果的種植區、出口企業和包裝機構的名錄提供給中方。中國商務部網站
報道稱,根據中國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就植物檢驗檢疫達成的會談備忘錄中關于出口農產品[11.25 0.18%]到中國市場的規定(7月1日起實施),龍眼屬于越南須向中國登記明確產地的五種出口水果(荔枝、龍眼、香蕉、西瓜和火龍果)之一。現正值龍眼收獲季節,據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統計,越南有28個種植龍眼的省市登記出口龍眼至中國。該部已將上述五類水果的種植區、出口企業和包裝機構的名錄提供給中方。中國商務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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