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對外資稅收優惠解讀
(一)優惠稅率。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越南根據投資項目的性質劃分,實行三種企業營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1.在工業園區內投資興辦的服務企業。
2.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資項目,適用15%的稅率:(1)屬鼓勵投資領域目錄內的投資企業;(2)投資于經濟社會條件較為困難地區的企業;(3)在加工出口區內開設的服務企業;(4)工業園區內的生產企業;(5)經營期滿將資產無償轉交給越南政府的投資企業。
3.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投資項目,適用10%的稅率:(1)同時符合上述第二條所列舉的兩個條件的技資項目;(2)屬特別鼓勵投資領域目錄內的投資項目;(3)投資于屬鼓勵投資地區名錄中的社會經濟條件特別困難地區的投資企業;(4)開發建設工業園區、加工出口區、高科技園區基礎設施的企業;(5)從事加工出口企業;(6)屬醫療、教育培訓、科學研究領域的投資項目。
(二)稅收減免
1.享有優惠稅率20%的投資項目,自經營獲利之年起免稅1年,其后兩年減半;2.享有前列優惠稅率15%的第(1)、(2)、(3)點規定條件的生產性投資項目,自經營獲利之年起免稅兩年;其余投資項目自經營獲利之年起免稅兩年,其后兩年減半;3.享有優惠稅率10%的投資項目及越南鼓勵投資地區投資的項目,自經營獲利之年起免稅4年,其后4年減半(但享受8年免稅的投資項目除外);4.在鼓勵投資地區進行的BOT、BTO、BT投資項目、高科技工業企業,在高科技園區從事高科技服務企業,進行植樹造林,在經濟社會條件困難地區從事基礎設施開發經營的投資項目,以及屬特別鼓勵投資案目錄,且對經濟社會有重大影響的大型投資項目,自經營獲利之年起免稅8年。 (盤由之)
來源: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