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將對快遞進口小額商品免稅
據越南媒體近日報道,越南政府總理簽署了第78號決定,規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對價值100萬越盾(約合50美元)以下并通過快遞方式進口的商品免征關稅和增值稅,超過上述價值的進口商品則按相關規定納稅。越南財政部表示,根據以上規定,越南每月將約有40500批快遞貨物得以免稅,約占快遞貨物總數的64%。此項規定旨在改革行政手續,符合國際慣例。目前,亞太地區部分國家如澳大利亞、中國、印度尼西亞、日本、韓國、馬來西亞、新西蘭、新加坡和泰國均已實施類似的規定。(胡秀梅) 來源:中國貿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