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逐步規范對華水果出口
據越南《投資報》近日報道,根據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同中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于今年1月達成的關于建立雙邊食品衛生安全與質量檢驗機制的協議,越方須向中方提供火龍果、荔枝、香蕉、西瓜和龍眼等五種對華出口主要水果的種植園和包裝商名錄,以備中方查驗。目前,越南農業與農村發展部已完成對43個省市上百家水果種植園和包裝企業的登記工作,并按協議規定于7月1日前向中方提供了相關資料。該部農林水產品質量管理局副局長馮友好認為,此舉有助于提高越南水果在中國市場的信譽,有利于企業對外談判,進一步推動越南水果深入中國內地市場。報道稱,長期以來,越南水果主要通過邊境小額貿易進入中國市場,由邊民自行交易,管理欠規范,風險較大。大部分水果用麻袋或籮筐裝運,到中國境內后,進口商再用紙箱進行分類包裝。這個環節耗費太多時間。這是越南水果通關慢,經常大量滯留口岸的主要原因。
報道稱,中方規定不同水果須在不同貨場交易,而中方貨場大小不一,分配使用不夠合理。以西瓜為例,中方貨場僅能?400輛貨車,含交易雙方車輛。而越方每天運西瓜的車輛達300余輛,不能同時進入貨場,只能集結在口岸排隊,耗費大量的時間。與此同時,中方其它貨場仍有空地可用。這也是越南水果通關慢的重要原因。來源: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