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規定涉外企業可向眾多商人出售商品
據越南《經濟時報》報道 據越南工商部前天頒行的第5號通知規定,涉外企業可以向眾多越南商人出售商品,取代第9號通知所規定的僅能售給一名獲準做經銷進口商品的商人。根據越南入世的承諾,從今年起,各家涉外企業與外國商人獲核準進口在違禁品名目以外的所有商品。自從2009年起,外國企業與商人間獲準如國內企業加入經銷體系行列。如此,工商部頒行的第5號通知是為了執行越南加入世貿組織提前作出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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