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汽車工業發展的歷程與現狀分析
自1994年起,墨西哥的汽車業已經引進了1360億美元的投資,外國的汽車制造商正源源不斷地將資金注入到墨西哥,墨西哥現已成為全球最有活力的汽車出口國之一。
一、墨西哥汽車工業發展經歷的三個階段
1.汽車工業的創立階段
墨西哥汽車工業始建于20世紀20年代,但真正的創立是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當時,美國政府的雇工項目規定限制了外籍勞工朝思暮想進入美國的夢想,面對這種形勢,墨西哥政府決定尋找一種辦法給其人民提供工作機會,即在墨美邊境上建立加工廠,隨后電子、紡織、玩具等加工廠如雨后春筍般地建立起來,與此同時美國的福特汽車公司率先在墨美邊境的下加州建立了汽車和零配件加工廠。可以說墨西哥的汽車制造業從這時候才真正開始起步,在這之前只是有一些零星的汽車裝配廠。
集中在墨美邊境的加工業主要是來料加工工業,又稱客戶工業或客戶加工工業(Maquiladora industries),它是免稅臨時進口原材料在墨西哥加工后再出口的工業,即保稅區工業。集中在墨美邊境的保稅區工業對墨西哥汽車產業的發展影響巨大:它不僅影響了墨西哥汽車產業結構的形成,而且在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生效之后(1994年1月1日起),保稅區工業地位的變化也成了墨西哥汽車產業是否進入自由貿易狀態的一個標志。
2.零部件國產化階段
墨西哥汽車零配件國產化階段發生在20世紀60年代中期~80年代早期,主要表現為對汽車零配件國產化比例的要求和對外國資本進入汽車產業的一系列限制法令限制。早在1962年8月25日,墨西哥政府就頒布了“汽車工業法”,該法令執行到1965年9月1日。根據該法令,在墨西哥生產和組裝的汽車所使用的國產零配件應不少于60%,同時禁止進口整車。到60年代中期~70年代中期,墨西哥政府先后兩次對“汽車工業法”作了較大的調整,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提高汽車零配件的國產化比例,將國產零配件比例提高到80%;二是對外國資本進入汽車產業進行嚴格的限制,規定外國投資者在轎車零配件產業中投資時,合資企業中的股權不得超過40%。此后,政府先后又頒布了一些法令:一方面對限制的領域作出一些無關大局的修改;另一方面進一步加強墨西哥在汽車產業的絕對控股權,將限制范圍擴大到整個汽車零配件產業,規定外國投資者在汽車零配件產業中的合資企業所擁有的股權均不得超過40%。在20世紀60年代~70年代中,由于政府提供各種優惠并實行保護主義政策,嚴格禁止汽車進口,促進了墨西哥汽車工業的發展。
3.墨西哥汽車工業的大發展和汽車工業結構的形成階段
從80年代中期開始,墨西哥汽車工業發生了實質性變化。隨著經濟的開放和改革,政府逐步放寬外資對汽車工業包括對零配件生產的參與。從外資企業方面來看,為了利用墨西哥廉價的勞動力,降低生產成本,也紛紛將生產企業遷往墨西哥。到80年代末,99%的整車生產、97.6%的發動機生產和71.3%的汽車零配件生產均屬于跨國公司。國外市場,特別是美國和加拿大市場對墨西哥汽車工業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1985年墨西哥汽車的出口額達16億美元。
進入90年代,墨西哥政府決定在汽車生產戰略上不搞獨家壟斷,而是對世界開放,歡迎世界上各大汽車公司來墨西哥投資。為了鼓勵外資投資,墨西哥政府于1993年12月頒布了新的“外資法”。美國的通用公司、克萊斯勒公司、德國的大眾、日本的尼桑和本田公司相繼在墨美邊境和內地建立了汽車生產廠,汽車工業逐漸成了墨西哥經濟的支柱產業。汽車產品出口的形勢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1985年整車出口在汽車出口額中僅占7.2%,而在1995年汽車出口收入的146億美元中,整車已占50%。在出口的推動下,墨西哥的汽車產量有了較大的增長,1985年為40萬輛,其中14.7%用于出口;1990年達到83萬輛,33.6%用于出口;1997年增加到133.8萬輛,73.6%出口國外市場。
與此同時,墨西哥的汽車工業格局逐步形成。為了與開放市場的政策保持一致,墨西哥政府于1989年頒布了新的“汽車工業法”,該法令自1990年1月15日生效。新的法令將汽車產業劃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汽車裝配業,以外國資本為主;一個是汽車零配件業,以本國資本為主。法令把汽車裝配廠商界定為“從事汽車生產或從事汽車最后裝配活動的企業”;把汽車零配件生產商界定為“向最后裝配企業銷售的零配件占其總收入60%以上的企業”。
二、墨西哥汽車工業的現狀
墨西哥汽車工業主要由美國和日本的各大汽車公司在墨西哥的組裝廠構成。到目前為止,在墨西哥的汽車生產廠共有14家。其中,通用3家、福特4家、克萊斯勒3家、尼桑2家、大眾1家、本田l家。離開墨西哥市場有15年之久的雷諾公司最近也宣布,它將利用其日本合作伙伴尼桑汽車公司的銷售網絡,從2001年開始,在未來6年里在墨投資4億美元組裝生產客貨兩用車,并通過該項目進口組裝小汽車。
為了擴大生產和銷售,在墨西哥的各大汽車生產企業均制訂了投資計劃,包括零配件生產和組裝的現代化,其中大眾汽車投資12億美元,分別用于汽車的生產和組裝,美國三大汽車公司投資10億美元,日本尼桑投資8億美元。
1994年,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正式啟動大大促進了墨西哥汽車工業的發展。當年,墨西哥的汽車產量為63萬多輛,其中57.5萬輛出口美國。墨西哥汽車的設備能力已達到年產170萬輛,1999年共生產各種汽車150萬輛,其中大眾41萬輛;通用33萬輛;克萊斯勒33萬輛;福特22.4萬輛;尼桑18.5萬輛;本田8,849輛。該年度汽車出口總量為100萬輛,92%銷往北美,歐洲5.2%、中美洲1.6%、南美1.3%。
在墨西哥市場上除上述國內生產的品牌外,還有其它品牌的少量進口汽車,如林肯、奔馳、寶馬等汽車,其中寶馬1,596輛,奔馳190輛。
最新的報告表明:2000年上半年,墨西哥的汽車產量達到了85.67萬輛,超過巴西同期的產量(75.77萬輛,預計全年產量為140萬輛),躍居拉美國家首位;墨西哥全年的產量預計會達到160萬輛,可望在歷史上首次取代巴西,成為拉美第一大汽車生產國。
從市場銷售份額來看,以2000年2月份為例,通用占26.6%,為31,516輛;尼桑21.1%,為27,584輛;大眾18.2%,為26,226輛;福特16.9%,為20,949輛;克萊斯勒13.3%,為15,106輛;本田2.8%;寶馬0.4%;奔馳0.4%。
在汽車零配件工業中,保稅區工業是發展最快的部分,1997年有200家保稅工廠、將近18.7萬人從事汽車生產,其中通用汽車公司擁有50家工廠、7.5萬名職工;到2000年,墨西哥的汽車業已經雇傭了超過61.1萬的工人,比過去5年增加了50%。
自1994年起,墨西哥的汽車業已經引進了1360億美元的投資,美國與墨西哥之間的汽車和汽車配件的貿易額從1994年的1460億美元上升到1999年3760億美元,同年,墨西哥的汽車和汽車配件出口達到2900億美元。外國的汽車制造商正源源不斷地將資金注入到墨西哥,墨西哥現已成為全球最有活力的汽車出口國之一。
來源:中國宏觀經濟信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