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東盟貨物貿易如何享受關稅優惠
只有符合原產地標準,憑形式 E 原產地證書才可以在進口國海關享受降稅。進出口企業只有掌握降稅的有關知識,清楚什么商品出口到哪些國家可享受關稅優惠待遇,知道優惠幅度有多大,才能在外貿談判中有效利用降稅的優惠。
根據“早期收獲”和“貨物貿易協議”的安排,從 2005 年至 2010 年,中國與東盟 6 國絕大多數貨物貿易實現“零關稅”達到自由化和便利化。和其他自貿區一樣,為了避免自貿區之外的產品搭 "順便車" 享受關稅優惠,中國-東盟自貿區也制定了優惠性的原產地規則,只有符合原產地標準,憑形成 E 原產地證書才可以在進口國海關享受降稅。2005年 7 月 20 日,中國與文萊、印尼、馬來西亞、緬甸、新加坡和泰國已經開始對彼此的產品相互給予自貿區優惠稅率,有關進出口企業應注意在向東盟市場出口時積極申領自貿區原產地證書,而從東盟進口時則可以要求對方提供原產地證書,以切實獲得優惠關稅待遇,并真正享受自貿區帶來的一系列便利條件。
從我國和東盟的降稅清單我們可以發現,同樣的商品在不同的國家,關稅稅率不同,降稅的幅度和時間表差別很大。即便在同一個國家,不同的商品稅率不同,降稅的幅度和時間表也不盡相同。那么進出口企業只有掌握降稅的有關知識,清楚什么商品出口到哪些國家可享受關稅優惠待遇,知道優惠幅度有多大,才能在外貿談判中有效利用降稅的優惠,獲取建立自貿區的優勢,切實提高出口效益。
例如,泰國橙汁目前的關稅稅率是 30% ,按照中國-東盟自貿區降稅安排, 2005 年 7 月削減到 20% , 2007 年 1 月 1 日削減到 12% , 2009 年 1 月 1 日削減到 5% , 2010 年 1 月 1 日削減到零。我國從來沒有向泰國出口過橙汁,現在由于對方大幅削減橙汁關稅,我方橙汁的競爭力大大提高,對泰出口將成為可能。
印尼汽車零件目前的關稅稅率是 15% ,按照中國-東盟自貿區降稅安排, 2007 年削減到 8% , 2009 年削減到 5% , 2012 年削減到零。2003年,我國向印尼出口的汽車零件僅有 1200 萬美元,現在由于對方削減汽車零件關稅,我方汽車零件的競爭力提高,利潤空間擴大,對印尼出口預計會有明顯的增長。
企業作為市場主體,通過利用關稅減免,一定會從中獲益匪淺。關鍵在于企業自身如何把握時機,贏得先機,搶占商機。
目前與我國交換關稅減讓的東盟各國的減讓表可以通過互聯網獲得,具體網址如下:
http://gjs.mofcom.gov.cn/aarticle/af/ah/200508/20050800233678. html
http://gjs.mofcom.gov.cn/aarticle/af/ah/200509/20050900347079. html
自己出口的產品究竟能通過辦理形式 E 享受多少優惠,節約多少關稅,能和客戶分享多少優惠?以泰國的清單來舉例說明。
如何利用與我國交換關稅減讓的東盟各國的減讓表信息來了解各種產品在不同國家的減稅情況呢?大多數的企業現在還是一頭霧水。只知道中國東盟建立了自貿區,有了優惠關稅的政策,但是自己出口的產品究竟能通過辦理形式 E 享受多少優惠,能節約多少關稅,能和客戶分享多少優惠呢?單憑自己的一知半解想不明白。下面我們以泰國的清單來舉例說明。
泰國的減讓清單包括了“早期收獲”計劃和“貨物貿易協議”涵蓋的所有產品,并列明了 2003 年 7 月 1 日的稅率作為基礎稅率,其中“早期收獲”計劃的產品 2006 年 1 月 1 日降為 0 ,最大降稅幅度 42 %;“貨物貿易協議”包含的產品從 2005 年 7 月 20 日開始降稅,大多數產品于 2010 年降為 0 。
例( 1 )大蒜, HS 為 070320 ,基礎稅率為 27 %, 2004 年降為 10 %, 2005 年降為 5 %, 2006 年降為 0 。
根據“貨物貿易協議”,泰國在 2005 年和 2007 年分別將 40% 和 60% 的產品關稅稅率降低到 5% 以下,在 2010 年將多數正常產品的關稅降為 0 ,少數產品( 150 個 6 位稅目)延遲至 2012 年降為 0 。其最高稅率為 80 %,在 2005 年就減免 60 %。
例( 2 )針織 T 恤衫, HS 為 6109 ,基礎稅率為 30 %, 2005 年降為 20 %, 2007 年降為 12 %, 2009 年降為 5 %, 2012 年降為 0 。
例( 3 )圍巾, HS 為 6214 ,基礎稅率為 37 %, 2005 年降為 20 %, 2007 年降為 12 %, 2009 年降為 5 %, 2010 年降為 0 。
例( 4 )腳踏式空氣泵, HS 為 841420 ,基礎稅率為 20 %, 2007 年降為 12 %, 2009 年降為 5 %, 2010 年降為 0 。
例( 5 )鏈鋸, HS 為 846781 ,基礎稅率為 30 %, 2005 年降為 20 %, 2007 年降為 12 %, 2009 年降為 5 %, 2010 年降為 0 。
例( 6 )其他車輛, HS 為 870390 ,基礎稅率為 80 %, 2005 年降為 20 %, 2007 年降為 12 %, 2009 年降為 5 %, 2010 年降為 0 。
申請形式 E 證書產品必須滿足的原產地標準
為了享受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優惠關稅,各國均執行同一個原產地規則,對原產地的判定標準為 "完全獲得","原產成份的價值占騙人價超過 40 % "和" 特定產品原產地標準" 的原則,其中的原產成份包括區域內原產累計成份。這些均包含在《框架協議》包括《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共 13 條規則)及《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證核查程序》(共 23 條規則)。
原產地規則的主要內容及特點如下:
證書的簽署機構必須是官方機構。ACFTA 原產地規則規定,持有出口國政府機構簽發的原產地證書的產品才可以享受優惠待遇。這表明了各國對于享受優惠稅率產品的證書真實性、權威性是非常重視的。中國檢驗檢疫部門是在中國簽發該證書的唯一官方機構。
中國-東盟自貿區原產地規則將原產品分為完全獲得或生產的產品和非完全生產或獲得的產品(包括符合百分比標準、原產地累計和特定產品的原產地標準的產品)。只有自貿區原產品才可以享受優惠關稅。
( 1 )符合百分比標準的非完全獲得產品,滿足以下條件產品才可被認為是原產品:產品源自我國的成份應不少于 40% ;或如果源自非我國的原材料、零件或產品的總價值不超過該產品離岸價的 60% ,且該產品的最后一道加工工序在我國境內完成。
。 2 )原產地累計規則:除非特殊規定,凡在我國境內加工成型的商品,在滿足上述規則中原產地要求的前提下,只要源自中國-東盟自貿區成員國的累加成份含量不少于最終產品含量的 40%,就可將我國視為此商品原產地。有了原產地累計,來自自貿區域內的原料成本降低了,從而促進了經濟的共同繁榮和共同進步。
。 3 )特定產品的原產地標準:特定產品的原產地標準是指非原產材料已經過稅則歸類改變、完成特定加工或者制造工序、滿足某一從價百分比標準,或者混合使用上述標準的規則,并針對一些特定產品制訂的實質性改變標準,作為對百分比標準的補充。實施該標準的特定產品是和貨物貿易協議同時從 2005 年 7 月 20 日開始執行。目前第一批列入特定產品清單的產品共包括 472 項( 6 位 HS )(具體清單參見 http://www.astbt.com/wto_TBTbrief/placard/lh/l89.htm ),以后會隨著更多產品開始關稅削減,并根據產品的敏感度和控制進出口量的要求而設定比百分比標準更嚴格或寬松的原產地標準而增加清單產品。特定原產地標準包括唯一標準和選擇性標準。
目前采用唯一標準的產品有6項,主要是羊毛及動物細毛的其他廢料,但不包括回收纖維,動物粗毛廢料,羊毛及動物細毛或粗毛的回收纖維,已梳喀什米爾山羊細毛,其他已梳動物細毛和粗毛等。這些產品要求的標準為:從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內飼養的羊、羔羊或其他動物獲得。唯一標準一般比百分比標準的要求嚴格。
列入選擇性標準的特定產品共有466項產品。適用選擇性標準的產品既可以選擇百分比標準,也可以選擇列明的選擇性標準,列入選擇性標準的特定產品共有466項產品。第一批的選擇性標準包括“稅則歸類改變”和“加工工序標準”。其中列入“稅則歸類改變”的有42項產品,列入“加工工序標準”的主要是紡織原料及紡織制品424項產品。選擇性標準一般是放寬了百分比標準的要求。
“稅則歸類改變”是指對非原產材料進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貨物某一級的稅目歸類發生了變化。例如HS4202的皮革、再生皮革或漆皮作面的箱包類產品。其選擇性標準是“從任何其他品目改變到品目4202”。在箱包的生產中使用的皮革等原材料為從非東盟成員國進口的,不能滿足最低百分比標準,此時如果選擇使用“稅則歸類改變”的標準,則可以符合實質性加工,從而可以簽發FORM E證書,享受自貿區的優惠關稅。
“加工工序標準”則指非原產材料需經過的賦予產品原產資格的生產或加工。例如,纖維和紗線要求從絲、毛、纖維等材料經過纖維制造(聚合、縮聚及擠壓)、紡紗、捻線、卷曲或編織工序制造。而織物/地毯及紡織材料的其他鋪地制品,特種紗線、線、繩、索、纜及其制品要求經過以下四種加工工序之一:針刺/旋轉粘合/化學粘合;紡織或編織;鉤編、填料或裁絨;染色或印花及整理或浸染、涂層、覆蓋、層壓。服裝和帳篷要求經過裁剪和部件車縫,而其他一些紡織制成品則需要經過刺繡、修飾或印花工序。
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是唯一標準還是選擇性標準,都列有詳細的產品清單。對于列入唯一標準的產品清單的產品,如果不能滿足唯一標準,不論是否滿足百分比標準,都不能簽發FORM E證書。而對于列入選擇性標準的產品清單的產品,如果選擇“百分比標準”,則在FORM E證書的第8欄需要注明百分比,如果選擇“選擇性標準”則注明“PSR”。對于沒有列入清單的產品,只有滿足百分比標準,才可以簽發FORM E,例如6005.34(印花合成纖維經編織物)沒有列入特定產品清單,雖然滿足織物所要求的從紗線經紡織、印花工序,但在證書中卻不能注明“PSR”,而只能計算百分比。
辦理FORM E存在的誤區
東盟自貿區建立時間早,因此東盟企業利用自貿區優惠政策的意識比中國企業要主動。但是也存在一些一知半解的誤區。例如常常有東盟的信用證要求我國出口企業提供FORM D原產地證書,實際上中國-東盟自貿區使用的優惠性原產地證書是FORM E,而東盟自貿區的原產地證書則是FORM D。筆者在辦理證書的過程中,總結了我國企業對辦理FORM E證書存在的誤區。
我國企業對辦理FORM E證書存在的誤區主要有兩個方面:
誤區之一——算小利放大利。
中國-東盟貨物貿易協議原定于2005年7月1日開始執行,但是直到7月20日各國的降稅清單才正式公布。因此企業在年初簽署供貨合同時并不知道其產品被列入降稅清單時究竟會如何降稅。此時面對降稅,我國企業有兩種選擇:其一,主動為外商辦理FORM E證書,并商討下一步合作計劃。其二,認為2005年度產品的外貿價格已經確定,現在為外商辦理FORM E證書會增加自己的辦證成本,而只會給外商帶來好處,對企業自身并沒有什么好處,不主動辦理FORM E。
而面對不同的選擇,企業將面臨不同的發展機遇。
選擇其一,FORM E證書可以減少東盟客戶的進口關稅,由于主動辦理,可以為下一步適當提價打基礎,降低產品的進口成本,間接地可以增強其產品的競爭力,從而鞏固和擴大其產品在東南亞市場的占有率,為貿易雙方都帶來收益,獲得了雙贏。
選擇其二,如果東盟客戶也一直不了解此優惠政策,不要求我國企業為其辦理FORM E,那么雙方就沒有達到利用自貿區來達到共同發展,降低交易成本的目標。在現實中更多的是進口商會首先了解進口優惠稅率而要求辦理FORM E,因為根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原產地規則簽證操作程序》,“在特殊情況下,如由于非主觀故意的差錯﹑疏忽或其他合理原因,沒有在貨物出口時或出口后立即簽發原產地證書,原產地證書可以在貨物裝運之日起一年內補發,但要注明補發字樣”。這一條款給進口商利用FORM E證書提供了便利,也就是說外商在獲悉這一政策后,仍然可以提出辦理FORM E證書的要求,從而獨享FORM E證書帶來的關稅優惠。所以企業不要因為一時的小利而放棄雙贏的大利。
誤區之二——我國目前沒有產品出口到東盟,因此不需要了解東盟的政策。
以前對東盟出口少,是因為東盟多是發展中國家,關稅水平總體比較高。例如有的高達80%,而同樣產品在歐美發達國家只有5%,甚至更低。這是處于保護本國工業發展的需要,在客觀上起到了阻止國外同類產品進入國內的作用。而建立自貿區的目的就是通過降低關稅擴大自貿區內部的貿易,從而促進自貿區的經濟發展。東盟建立自貿區是從2002年建立的,東盟的貿易人對于東盟原產地證書FORM D已經相當熟悉,而中國-東盟自貿區剛處于起步階段,很多人對于FORM E還不太了解,不知如何利用,因此如果盡早了解東盟的政策,既可以起到產品出口的“敲門磚”作用,又可以占領市場份額。
以下3個問題必須克服
1.因查詢優惠稅率麻煩放著優惠不利用。
從2005年7月20日至今,全面實施中國-東盟自貿區貨物貿易協定已有四個多月了?墒沁有很多涉惠企業并不知道這一優惠政策,或者有的雖然知道,但并不真正了解如何主動地利用這一優惠政策。而通過我們檢驗檢疫機構的宣傳講解優惠稅率的查詢之后,也依然有企業認為麻煩,而且外商沒有提出要求,而放棄主動利用的機會。一般在簽訂下外貿合同、達成外貿意向時,如果向東盟出口的企業能熟悉這一優惠政策,即可以通過提高合同售價,動員外商擴大訂單等策略來主動利用FORM E證書。而企業作為市場主體,通過利用關稅減免,一定會從中獲益匪淺,關鍵在于企業自身如何把握時機,其中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隨時了解優惠關稅的調整,通過分析相關稅率來調整出口產品結構,同時主動辦理和提供優惠產地證。如果僅僅因為怕麻煩而放棄發展的機遇,實在是令人遺憾。
2.被普惠制的畢業機制迷惑,認為自貿區優惠也會取消。
當前,隨著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關稅減讓的普惠制證書作用的日益削弱,區域性優惠原產證的作用已經凸現出來!堵葏f定》﹑《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中國與巴基斯坦優惠貿易安排》和《中國-智利自貿區》等區域性優惠原產地證書為我國廣大進出口企業開拓國外市場提供了積極的推動。我國企業應積極利用這些優惠政策,從而使區域性優惠貿易政策的好處真正為我國企業獲得。而這些優惠作為雙方國家合作的機制,相比較普惠制的單方面的優惠關稅,具有雙向性、穩定性,前瞻性和范圍的擴大性。從東盟的降稅清單中我們也可以明確看到產品的降稅過程,根據降稅進程,企業可以合理安排生產及市場的開發。
3.片面強調產品的“完全國產性”。
很多企業在申報FORM E時,喜歡強調生產中使用的原材料零部件均為國內采購,因此其出口產品為“完全國產”。其原因主要是對于原產地標準了解不清,擔心含有進口零部件不能順利辦理證書。優惠性原產地規則都限制但不排斥進口零部件的使用,在一定范圍內使用進口零部件是允許的,主要能達到原產地標準所規定的實質性加工即可辦理FORM E。另外在原產地規則中,“完全國產”是一個非常嚴格的概念。完全原產的貨物主要是從自然界直接取得的物質,體現在出口結構中就是初級產品。由于當今科學技術的發展不平衡,世界各國處在國際勞動分工的不同階段。經濟活動全球化也日漸發展,閉門鎖國發展經濟是很少見的。在現實中,只有一國參與生產的貨物是比較少的,越來越多的貨物在生產過程中使用了來自其他國家的原材料、半成品或零部件。因此很多出口商在申報原產地證書時申報“完全原產”既不科學,也有違實事求是的原則。甚至有的申報人員在對其產品的原材料零部件根本不了解的情況下,也申報“完全原產”,根據《商檢法條例》的規定,對于不如實提供商品的真實情況,取得有關單證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商品貨值金額5%以上、20%以下罰款。因此在申報FORM E時,一定要加強對出口產品的了解,如實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