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參展/辦展的秘籍(2)
出國展覽品進出境報關一、申報。
為舉辦出國展覽(銷)會而籌集的展品出口時,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持下列單證向出境地海關申報:
(1)歸口審批部門的批件;
(2)展品清單一式二份;
(3)如由外貿、工貿公司主辦又屬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須提交出口貨物許可證;非外貿單位主辦的,不論是否屬實行許可證管理的商品,則一律須提交該證;
(4)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
(5)運輸單據。
展品從境外復運入境時,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持下列單證向入境地海關申報:
(1)展品清單一式二份,注明原出境日期、地點、運輸工具名稱、展出國家或地區,以及在國外展出期間對展品的出售、贈送、放棄、消耗或留給我駐外機構使用等處理情況;
(2)運輸單據;
(3)《進口貨物報關單》一式三份。
二、海關查驗放行。
〖說明〗
(1)展品如明確為在國外銷售的,又屬于應征出口稅的,由海關征稅放行。如未明確,而在國外發生銷售,則在其余展品復運回國時,予以補征。
(2)組織出國展覽(銷)的單位,進口在國外展出期間購買、接受的物品、樣品及其他資料,則須按海關規定,另行包裝并開列清單,向入境地海關申報進口。對購買的物品,除供工作人員在國外集體使用的食宿用具外,還須交驗國家外經貿部的批準文件,由海關征稅或者免稅后驗放。
展覽會的章程與海關對展覽品的監管辦法
盡地了解有關展在國的展覽章程和展覽品的監管辦法,是辦好展覽、取得理想效果的重要條件。一個展覽會的章程,對展覽各方面的事宜均有明確的規定。如第10次大阪國際博覽會的一般規程,包括了下述29個方面:
介紹于后: 展品:A:展品是展出者生產或經營的制品。 B:類似如下的東西禁止展出。 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于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C:保護工業所有權 有關申請工業所有權以前的發明方案的展品,根據另定的手續,受到特許法第30條3項等的保護(國內)。
試銷小間:一小間9平方米(3mX3m),安排為單排或雙排,可在試銷小間試銷的商品,于新產品及未介紹品等。其細則按另定的試銷特別章程辦理。 展出:展出者利用所分配的的小間,可以設置為取得展品效果所必要的展覽設備、裝飾、各種標志等。這些設施以離床面高2.70米為限,其細則另定。
盡地了解有關展在國的展覽章程和展覽品的監管辦法,是辦好展覽、取得理想效果的重要條件。一個展覽會的章程,對展覽各方面的事宜均有明確的規定。如第10次大阪國際博覽會的一般規程,包括了下述29個方面:
介紹于后: 展品:A:展品是展出者生產或經營的制品。 B:類似如下的東西禁止展出。 武器、槍、刀、劍類,引火,爆發性或放射性危險物,劇毒物,麻藥,有可能侵害工業所有權的東西進口或禁止銷售品。另外,主辦者認為有礙于展覽會舉辦的物品。 C:保護工業所有權 有關申請工業所有權以前的發明方案的展品,根據另定的手續,受到特許法第30條3項等的保護(國內)。
試銷小間:一小間9平方米(3mX3m),安排為單排或雙排,可在試銷小間試銷的商品,于新產品及未介紹品等。其細則按另定的試銷特別章程辦理。 展出:展出者利用所分配的的小間,可以設置為取得展品效果所必要的展覽設備、裝飾、各種標志等。這些設施以離床面高2.70米為限,其細則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