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選美冠軍“討薪”難
新華網河內10月10日電(記者韓喬)范氏玉燕是2008年越南旅游小姐花魁,她本應獲得免費歐洲游、外語培訓機會以及1億越盾的現金(約合6000美元)。然而2個月過去了,范氏玉燕還是沒有拿到屬于花魁的獎金。
據當地媒體9日報道,范氏玉燕不是唯一遇到“討薪”難題的越南小姐。當晚季軍阮氏芳草至今僅收到5000萬越盾(約合3000美元)獎金中的五分之一,而另一名獲獎女孩范紅容說,她已經去組織者那里不下10次,但一無所獲。
本次選美比賽組織者越南亞洲電影電信公司稱,近期公司出現經營困難,獎金因此遲遲不能兌現。
選美比賽組織者為選手開出“空頭支票”的事近年來在越南并不罕見。2年前,越南“奧黛”小姐選美比賽后(“奧黛”是越南傳統長袍),獲獎選手不得不借助媒體力量,才迫使組織者履行獎金承諾。
針對此次選美風波,越南文化體育旅游部副部長黎進壽表示,這種沖突折射出越南在選美方面的有關法規不健全,該部門正在對現行條例進行修改,增加“組織者須在大賽結束后3日內向獲獎者履行承諾”的條款。
黎進壽還表示,不能履行承諾的組織者將被嚴懲,如永久性取消組織選美比賽資格等。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