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農業改革和發展有關情況
越南是傳統農業國,地處熱帶和亞熱帶,日照充足,雨水充沛,農業種植條件優越,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北部的紅河平原和南部的九龍江平原地勢平坦,土壤肥沃,是全國糧食主產區。經過20多年革新開放,越農業得到長足發展,改革成效顯著,糧食產量和出口量穩步遞增,已連續8年成為世界第二大米出口國。總體來看,越農業改革可分為兩個階段,一是1986年至1996年,主要調整農業結構,理順農民與政府的關系;二是1997年至今,主要加大農業改革力度,擴大農民自主權,鼓勵農產品出口,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等。
一、總體情況
(一)第一階段改革(1986年至1996年)
1986年革新開放之前,越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農村推行合作社發展模式,強迫農民入社,土地由國家通過合作社統一管理,農民不能自主經營,同時要按統一指導價向國家定量出售農產品,生產積極性因而受到嚴重打擊,導致合作社經濟最終失敗。國家糧食不能自給,民不聊生,社會矛盾激化,改革呼聲迭起。
為了扭轉被動局面,1981年1月13日,越政府出臺第100號決議,試點實施包產到戶,但農民仍無自主權。1986年12月,越共“六大”作出決議,要發展多種成分共同參與的市場經濟,這為推行農業改革奠定了基礎。1988年4月5日,越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第10號決議,改革農業管理模式,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包產到戶,農民可自主經營,只需按規定向國家納稅,土地承包期限由原來的2年延長至15年。1989年初,越政府取消糧食和食品統購、統銷制度,逐步放開價格,促進了市場自由流通。1989年9月10日,越政府出臺第64號決議,允許企業自行出口產品和進口生產所需原料,國家不再直接干預。價格和進出口制度的改革,為農產品擴大內銷和出口提供了更多途徑,促進了農產品的自由流通,使國家糧食安全得到保障。1989年,越成功實現糧食自給并首次出口大米,出口量140萬噸,之后逐年遞增,到1999年出口量已達460萬噸,成為世界第二大米出口國。
1993年7月,越政府出臺《土地法》,從法律上確認農民長期擁有土地使用權并可進行變更、轉讓、出租、繼承、抵押等。1996年,越政府出臺《合作社法》,規定合作社應由社員按自愿、平等、互利、民主的原則入股形成,按股比分享成果。合作社規模和生產領域不受限制,一家農戶可加入多個合作社,也可按有關條例退社,社員自主權得到進一步加強。1996年11月12日,越政府出臺首部《外國投資法》,鼓勵外資進入農業領域,有力推動了農業自由化進程,農業生產迎來嶄新的局面。
經過第一階段改革,越農業得到迅速恢復和發展,總產值由1990年的45.9億美元遞增至1996年的84.2億美元,增長83.4%,其中種植業產值由36.4億美元增至65.6億美元,畜牧業產值由8.2億美元增至16.2億美元,服務業產值由1.3億美元增至2.4億美元。(注:1990年1美元=4500盾,1996年1美元=10970盾)。
(二)第二階段改革(1997年至今)
越政府繼續加強農業自由化改革,著力擴大農民自主經營權。1998年7月,越政府出臺57/CP號決議,放開進出口經營權,企業可自營進出口,不必再向貿易部申請進出口經營權。1999年7月23日,越財政部發出91/1999/TT-BTC號通知,免除含農產品在內的主要商品出口稅。2000年3月,越政府出臺03/2000/NQ-CP號決議,鼓勵發展莊園經濟,推動農業規模化生產,并給予增值稅、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扶持交通、電力、水利、加工基地等基礎設施建設,為擴大農產品生產和出口創造了有利條件。
經過第二階段改革,越農業得到更大的發展,總產值由1997年的76.4億美元遞增至2005年的123.4億美元,增長61.4%,其中種植業由59.6億美元增至92億美元,畜牧業由14.8億美元增至28.9億美元,服務業由2.08億美元增至2.54億美元。(注:1997年1美元=12980盾,2005年1美元=15000盾)。
二、農業財政信用政策
目前,越農業發展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外資、銀行信貸等三個方面。國家財政方面,2001年至2005年,越農業總投資為130萬億盾(約86.6億美元),占同期社會總投資的13%,其中國家財政投資1.009萬億盾(約6726萬美元),主要用于農業結構調整,提高生產效率。外資方面,截至2006年底,越農業領域共吸收外商直接投資項目801個,合同總額約9.7億美元。截至2005年底,越農業領域共吸收ODA貸款項目70個,貸款總額14.06億美元。銀行信貸方面,各商業銀行、股份銀行、基層信用基金等為農業發展提供了大量商業貸款和政策信貸。銀行儲蓄存款、期票、債券、銀行再貸款等也是農業發展資金的重要來源。
近年來,越農業和農村發展銀行一直向農民提供無抵押貸款,個體農戶貸款額度不超過1000萬盾(約625美元),莊園農戶不超過2000萬盾(約1250美元),水產養殖戶不超過5000萬盾(約3125美元)。
三、加入世貿組織有關承諾
1995年1月,越申請加入世貿組織(WTO)。經過11年不懈努力,越先后結束同28個成員的雙邊市場準入談判及多邊談判。2006年11月7日,在日內瓦舉行的WTO全體成員會議上,越獲準加入WTO,成為WTO第150個正式成員。根據入世承諾,越將在5年內逐步削減農產品出口補貼,實施食品安全條款(SPS),將農產品進口稅削減至15%,取消豬肉、牛肉等畜產品特別保護機制,取消“綠箱”條款外的農業輔助措施。“綠箱”條款適用率達80%以上,主要集中于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勸農服務、扶貧、克服自然災害、糧食儲備、農業培訓、農業結構調整等方面。目前,越對大米、棉花、豬肉等農產品保護程度仍高于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約占總產值的10%)。
四、2006年農林漁業發展情況
2006年,越農林漁業產值116.8億美元,同比增長3.4%,增幅同比回落1.8個百分點,原因是接連遭受熱帶風暴、洪水和干旱的侵擾,禽流感和口蹄疫在部分省市復發和蔓延,對農林漁業生產造成較大影響。盡管如此,越糧食生產仍保持發展,全年糧食產量3965萬噸,同比略增0.1%,其中稻谷產量3583萬噸,略減0.1%,玉米產量382萬噸,略增0.9%。畜牧業發展較快,現有黃牛651萬頭、水牛292萬頭、豬2686萬頭、家禽2.15億只。水產業也有較大發展,全年水產養殖、捕撈總產量369.5萬噸,同比增長6.6%,其中魚263.3萬噸、蝦45.9萬噸、其他水產品60.3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