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頒新政鼓勵發展民族貿易
為加快民族貿易發展,搞活民族地區商品流通,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商務部日前發布《關于加快民族貿易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了加快民族貿易發展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民族貿易地區規劃,引導國內外資金建設一批規模適當的商品集散市場,同時以邊境口岸為依托,建設和改造一批以民族特色商品加工、包裝、集散、倉儲、運輸為主的多功能物流中心;積極培育面向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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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指導意見》,各級商務主管部門除了配合民族事務、財政、人民銀行、稅務等部門,落實對民族貿易網點的優惠政策外,還將繼續完善和實施重要商品儲備政策,支持民族貿易企業承擔特殊商品經營業務,利用各種資金加快民族貿易發展,建立和完善地方配套政策。
《指導意見》要求,有條件的民族貿易縣,可以將轄區內邊銷茶、農資等商品流通交由商務主管部門確定的民族貿易骨干企業承擔,為少數民族群眾提供物美價廉的商品和服務。
《指導意見》強調指出,"十一五"期間,國家繼續對民族貿易網點正常流動資金貸款利率實行月息低2.4厘的優惠政策,利息補貼由中央財政和省級財政各負擔50%。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對民族貿易縣內縣級和縣以下的民族貿易企業和供銷社企業銷售貨物(石油、煙草除外)免征增值稅,對國家定點企業生產的邊銷茶及經銷單位銷售的邊銷茶免征增值稅。
此外,《指導意見》還鼓勵多渠道利用各種資金支持民族貿易企業加強網點建設,建設和改造民族地區商品市場和物流中心,搭建民族貿易促進平臺,鼓勵民族特色商品經營企業進行技術研發與創新。(肖堯) 產經網-中國貿易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