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酒后駕駛罰款300萬
越南是摩托車王國,每天都有數百萬輛摩托車在馬路上奔馳。特別是在國道、省道這些市外干道上,摩托車雖然有時比汽車跑的快,但一旦汽車司機飲酒導致精神恍惚,方向盤把持不穩,在旁邊疾馳的摩托車就成了“替罪羊”。與中國廣西憑祥接壤的越南諒山省,目前共有8698輛機車登記在冊,每天至少有1萬名司機參加交通。在連接諒山與首都河內的國道上,每天至少有2000輛機動車行駛。由于這段國道經過山區,道路狀況較為復雜,在連續拐彎處極易造成事故。一些跑長途的司機酒后駕車更易釀成交通慘劇。
據“越南網”報道,2006年至2008年間,越南全國共發生1352起酒后駕車導致的交通事故。
早在1995年,越南政府就出臺了文件,對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進行規定。2001年,政府將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在道路交通法中再次進行了明確。要求駕駛員血液中酒精濃度不得超過80毫克/100毫升,或吹氣檢測時酒精濃度不得超過40毫克/升。2008年,越南國會在新的交法中進一步嚴格了駕駛員酒精檢測標準,血液檢測酒精濃度不得超過50毫克/100毫升,吹氣檢測不得超過0.25毫克/升。這一新標準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針對目前越南對酒后駕車的司機進行300萬越南盾(1美元約合1.8萬越南盾)的處罰,百姓看法不一。來自越南北方老街省的阮文福認為,“300萬的處罰與周圍百姓的生命安全相比并不高。”首都河內的阮明德認為,“酒后駕車罰款300萬有些高,罰款50萬至150萬比較合理,目前百姓的收入比較低,法律也要考慮到現實情況。”
據記者觀察,越南交通管理部門在新交法實施后,已加大對酒后駕車的檢查力度。駕駛員對行車中系好安全帶、減少酒后駕車的意識確有增加。但由于越南百姓多年來形成的喝扎啤的習慣,想要徹底杜絕酒后駕車仍需氣力和時日。
人民網駐越南記者 劉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