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東盟自貿區下農產品貿易利益分析
總體而言,隨著建立中國-東盟自貿區的建立以及各國大幅度削減農產品關稅水平,自貿區區域內農產品貿易的總量一定會增加,中國與東盟的農產品貿易規模將不斷擴大,農產品貿易的種類將呈現多樣化。同時,中國在農業上的比較優勢不及東盟主要的農業國(泰國、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和越南),這些東盟國家的部分具有比較優勢的農產品會加快進入中國市場。此外,中國和東盟國家主要農產品的比較優勢呈現互補關系。東盟國家土地密集型農產品具有較強的比較優勢,而中國具有比較優勢的是勞動密集型農產品,例如中國在農產品加工方面顯示了非常強的比較優勢。因此,中國在今后要大力引進先進農業科學技術,培育、引進、推廣普及農產品新品種、新技術,大力發展無公害綠色食品,不斷提高農產品品質,充分發揮中國和東盟國家農產品比較優勢的互補性,加強雙方的經濟合作。中國應突破性地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蔬菜、畜產品、水產品及特色產品等農副產品的深加工產業,依靠科學技術,提高產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提高中國農產品的市場競爭能力。
2002年11月4日,中國政府與東盟10個國家簽署了《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框架協議》),決定從2005年7月開始,最終在2010年和2012年全面落實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計劃。為了加速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設,作為第一塊“試驗田”,中國與泰國從2003年10月1日起,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框架下提前實現中泰之間水果和蔬菜產品(主要包括食用蔬菜和木薯等植物塊莖,以及蘋果、柑橘、龍眼、荔枝等食用水果和堅果類產品)的零關稅。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建立,會對中國與東盟各國農業和農產品生產產生較大的影響,下面是對中國-東盟自貿區下農產品貿易利益做的詳細分析:
一、中國與東盟各國農產品貿易現狀
。ㄒ唬┪覈鴮|盟農產品進出口貿易額總體情況
根據2004年海關統計數據,從我國對全球及東盟農產品進出口貿易情況可以看出目前中國與東盟之間農產品貿易的主要特點:
1、2004年我國對全球的貿易總量雖然是順差,但是我國農產品在全球的貿易中是逆差,而且中國對東盟的農產品貿易也處于逆差。因此,農產品從總體來看在我國國際貿易中屬于比較劣勢產品。
2004年,中國農產品對全球的進口額為254.9億美元,中國農產品對全球的出口額為179億美元,貿易逆差約為75.9億美元;中國農產品對東盟的進口額為37.6億美元,中國農產品對東盟的出口額為18.4億美元,貿易逆差約為19.2億美元;因此,中國農產品對東盟10國的貿易逆差約占農產品對全球貿易逆差的25.3%,東盟10國的農產品貿易逆差成為我國農產品全球貿易逆差的重要來源之一。
2、雖然農產品進出口額占我國全球進出口額的比例很低,但是我國對東盟農產品進口和農產品出口分別占對東盟進口總額和出口總額的比重均略高于我國農產品進口和農產品出口占我國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額的比重。因此,我國農產品在東盟各國的比較劣勢略低于我國農產品在全球中的比較劣勢。
我國2004年農產品全球進、出口額占我國對全球進、出口貿易總量的比例分別為4.54%、3.02%;而2004年我國農產品對東盟進、出口額占我國對東盟進、出口貿易量的比例分別為5.93%、4.32%。具體到各國而言,我國對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緬甸、越南的農產品出口占對各國出口總額的比例均高于我國農產品出口額占我國對全球出口貿易總量的比例,分別為:7.78%、5.62%、5.45%、4.04%、6.08%、5.52%、5.23%;僅有對新加坡、老撾、緬甸的農產品出口占對各國出口總額的比例低于我國農產品出口額占我國對全球出口貿易量的比例。同時,我國對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老撾、緬甸、越南農產品進口額占對各國進口總額的比例均高于我國農產品進口額占我國對全球進口貿易總量的比例,分別為:12.27%、8.45%、8.10%、11.15%、9.85%、7.03%;僅有對文萊、菲律賓、新加坡、柬埔寨的農產品進口額占對各國進口總額的比例低于我國農產品進口額占我國對全球出進口貿易量的比例。
3、我國對東盟農產品的大量進口是造成我國農產品在全球貿易中處于逆差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農產品在東盟的貿易逆差并不是造成我國對在東盟總體貿易逆差的主要原因。
如上所述,我國農產品全球貿易總體為逆差,2004年我國農產品全球貿易逆差為75.9億美元,而2004年我國農產品東盟貿易逆差為19.2億美元,我國農產品對東盟的逆差約占對全球逆差的25.3%,因此我國對東盟農產品的大量進口是造成我國農產品總體貿易處于逆差的重要原因之一,即東盟是我國農產品主要逆差國。同時,2004年東盟農產品逆差僅占東盟總體逆差的9.36%,這說明農產品還不是我國與東盟貿易最主要的劣勢產品。
4、具體到東盟10國而言,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是我國農產品在東盟貿易的主要逆差國,我國農產品在這三國的逆差幾乎等于我國農產品對整個東盟的逆差。我國農產品對文萊、新加坡幾乎沒有進口,只有凈出口;對其他東盟國家均有進、出口。從貿易總量來看,我國農產品對老撾、柬埔寨、緬甸和文萊4國的進出口總額都很小,因此我國農產品在東盟的主要貿易國應該是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新加坡、越南6國。
2004年,我國農產品對馬來西亞、印度尼西亞、泰國、越南、菲律賓、新加坡6國的進出口貿易總額占我國農產品對東盟進出口貿易總額的比重分別為:35.3%、22.4%、20.91%、7.1%、6.67%、6.06%。
。ǘ┪覈鴮|盟農產品貿易結構總體情況1、我國對東盟農產品進出、口總體產品結構分析根據2004年海關統計數據,按照出口額從大到小,我國對東盟農產品出口大類分別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其他農產品、調味品及其他食品、煙草、谷物、含油子仁油脂及其產品、動物及其產品、插花植物、飲料及酒、糖及糖食、咖啡和茶、乳制品。這些農產品是我國對東盟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
根據2004年海關統計數據,按照進口額從大到小,我國對東盟農產品進口大類分別是:含油子仁油脂及其產品、水果蔬菜、谷物、調味品及其他食品、其他農產品、糖及糖食、插花植物、咖啡、茶、馬黛茶和調味香味、飲料及酒、動物及其產品、煙草、乳制品。這些農產品是我國對東盟具有比較劣勢的產品。
二、中國-東盟各國農產品關稅結構分析
不考慮農產品中的非從價稅,中國與東盟10國2003年農產品關稅平均水平,按照從高到低分別為:泰國30.6%、越南21.9%、柬埔寨20.7%、老撾18.7%、中國16.8%、菲律賓13.1%、印度尼西亞9.0%、緬甸8.3%、文萊0、新加坡0。文萊的農產品除了從量稅稅目外,其余產品關稅稅率均為0;而新加坡的農產品幾乎稅率均為0。
從總體稅率結構分布來看,我國農產品稅目數與稅率基本呈正比例關系,即稅率越高,我國農產品分布的稅目數越多,且絕大部分農產品稅率在10%以上;而我國主要農產品貿易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的農產品關稅稅率結構分布基本上均為兩頭大、中間小,即這些國家的農產品大部分稅率均為高于20%和低于5%,稅率處于5%-20%間的農產品是少數。根據《框架協議》中關稅削減模式,除了關稅可以不降或者少降的敏感產品,關稅削減的主體應該是5%-20%的稅目,所以從我國和東盟各國農產品關稅稅率結構來看,我國按照《框架協議》需要削減關稅稅率的農產品稅目數應該比我國主要農產品貿易國需要削減關稅稅率的農產品稅目數多。
三、中國-東盟自貿區下農產品貿易利益分析
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除“早期收獲”產品外,雙方的產品分為正常產品和敏感產品兩類。從2005年7月1日起,正常產品根據降稅模式開始全面降稅。敏感產品分為一般敏感產品和高度敏感產品,其中的一般敏感產品應在2012年將關稅削減至20%以下,在2018年進一步削減至0-5%,高度敏感產品在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50%。
由于“早期收獲”除個別特殊產品外,幾乎都是農產品,因此,對中國-東盟自貿區降稅包括“早期收獲”、正常降稅及敏感產品三個方面,下面分別進行介紹。
。ㄒ唬霸缙谑斋@”降稅分析。早期收獲2004年1月1日,標志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先期啟動的“早期收獲”安排開始實施,自貿區進入實質性降稅階段。如果說2005年7月1日的全面降稅是正劇的的話開始,2004年1月1日實施的“早期收獲”則是中國-東盟自貿區序幕。作為《框架協議》重要的實質性內容之一,“早期收獲”是應東盟方面要求所進行的自貿區特殊安排。
根據雙方達成并已執行的協議,“早期收獲”產品范圍為《稅則》1-8章的農產品(老撾、越南、柬埔寨等國分別排除的部分產品除外,具體柬埔寨39項、老撾171項、越南31項),即:活動物及動物產品以及活植物、鱗莖、根、插花及食用蔬菜、食用水果等。按我國2004年《稅則》計,共571個稅目,還包括中國-印度尼西亞(14項)、中國-馬來西亞(19項)、中國-泰國(2項)、中國-新加坡(22項)以及中國-文萊(17項)等雙邊適用的1-8章以外的個別產品,這部分產品一般稱為“特定產品”。另外,根據雙邊協議,2005年起,我國與印度尼西亞相互對硬脂酸(稅號38231100)進行“早期收獲”降稅。
在降稅安排上,根據《框架協議》的規定,中國與東盟6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06年降為0;越南及老、柬、緬三國,自2004年開始降稅,2010年降為0。我國和東盟6國具體降稅步驟為,稅率大于15%的產品2004年降至10%,2005年降至5%,2006年降為0;稅率在5%(含)-15%(含)之間的產品2004年降至5%,2005年降為0;稅率低于5%的產品2004年降為0。按照上述降稅模式,前8章產品2003年平均最惠國稅率為14%,2004年平均稅率降為6.4%,2005年降為1.96%,2006降為0。
從貿易利益上看,中國和東盟在2001年的“早期收獲”產品雙邊貿易額為10.31億美元,占我國與東盟貿易額的2.48%,其中我國進口6.24億美元,出口4.07億美元,中國和東盟雙方出口利益比大約為4:6。據統計,2004年“早期收獲”實施一年來,進口受惠產品總值為56.9億元人民幣,稅款優惠總額6億元,其中泰國受惠最多,其次為印度尼西亞和馬來西亞。進口額最大的為木薯干,其次為棕櫚油和熱帶水果。
中、泰蔬菜、水果零關稅作為“早期收獲”安排的附加,根據雙方簽署的協議,我國和泰國于2003年10月1日起對蔬菜、水果(《稅則》第7、8章產品)實施零關稅。根據海關統計,2004年我國對泰國稅款優惠近4億元,占對東盟優惠總額的66.7%,可以說泰國是“早期收獲”最大的受益者。
(二)敏感農產品降稅分析根據《框架協議》中的貨物貿易協議規定,中國和東盟六國可保留不超過400個6位稅目、進口金額不超過2001年進口總額10%的敏感產品,其中一般敏感產品應在2012年將關稅削減至20%以下,在2018年進一步削減至0-5%,高度敏感產品在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50%。貨物貿易協議還規定在敏感產品問題上對東盟新成員給予一定的照顧,允許其保留不超過500個6位稅目的敏感產品,同時對老撾、柬埔寨、緬甸不再設定進口比例限制,而且東盟新成員一般敏感產品2015年將關稅削減至20%,2020年進一步降至0-5%,高度敏感產品2018年降至50%以下。
由于農業在各國的基礎性地位以及農產品自身的敏感性,農產品在中國與東盟貿易中具有比較特殊的地位。因此,農產品在東盟各國敏感產品總數中占的比重很大,尤其是在高度敏感產品中,各國農產品在高度敏感產品中的數量比例有的甚至超過一半以上。根據中國與東盟各國已經達成的敏感產品清單,中國在東盟的農產品主要貿易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的農產品在高度敏感所占產品比例均遠遠高于農產品在一般敏感產品所占的比例,而且馬來西亞的敏感農產品均放在高度敏感產品中。此外,泰國、菲律賓、老撾的農產品也均占高度敏感產品的一半以上。這些國家將大部分的農產品放在敏感產品中的高度敏感產品來重點保護以保證少降甚至不降稅。由此可見,農產品基本是各國力保的最重點產品。
從具體的敏感農產品來看,我國一般敏感農產品主要是:咖啡、胡椒、小麥、碎米、菠蘿罐頭、龍眼罐頭、椰子汁、烤煙及煙草、未梳羊毛。我國高度敏感農產品主要是:玉米、稻谷、秈米及其細粉、小麥粒及粉、豆油、棕櫚油、糖、卷煙、已梳棉花。按照2004年貿易額計算,我國這些農產品敏感產品進口額約占我國從東盟進口總額的0.35%,約占我國從東盟農產品進口總額的5.9%。
印度尼西亞的敏感農產品主要是:稻谷、大米、豆油、糖、酒、烤煙及煙草;泰國的敏感農產品主要是:奶油、馬鈴薯、洋蔥、大蒜、干菜干果、咖啡、茶、生絲;馬來西亞的敏感農產品主要是:雞肉、奶油、禽蛋、稻谷、大米、烤煙及煙草;菲律賓的敏感農產品主要是:豬肉、雞肉、鴨肉、蔬菜、大米、糖、肉罐頭。
(三)正常類農產品降稅分析根據貨物貿易協議,除“早期收獲”產品和敏感產品,從2005年7月起,正常產品根據降稅模式開始全面降稅,其中,中國和東盟六國根據降稅模式(見表4),在2005年和2007年分別將40%和60%的產品的關稅稅率降低到5%以下,在2010年將多數正常產品的關稅降為0,少數產品(250個6位稅目)延遲至2012年降為0(給予菲律賓、印度尼西亞一定的靈活性,允許其不超過500個6位稅目的產品延遲降稅)。東盟新成員(老撾、柬埔寨、緬甸、越南)在2015年將多數產品關稅降為0,不超過250個6位稅目延遲至2018年降為0(東盟新成員降稅模式此處從略)。
另附加2個限定條件:(1)2005年40%的產品稅率為0-5%;(2)2007年60%的產品稅率為0-5%東盟六國(文萊、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
在東盟六國中,新加坡、文萊農產品僅有少數產品保存關稅,不是我國出口關注的重點,此處根據降稅模式僅對老東盟中與我國農產品貿易有重大關系的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的正常類農產品降稅情況及我國正常類農產品降稅情況作簡要分析。按照中國、東盟六國的正產類產品降稅模式,中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印度尼西亞的正常類農產品的平均關稅水平從2003到2010年的變化如下表4:
除“早期收獲”產品和敏感產品,正常類產品是在此次簽署《框架協議》后的降稅主體。以2003年關稅實施稅率為降稅的基礎稅率,按照正產類產品的降稅模式,對中國、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印度尼西亞正產類農產品分析可以看出,泰國的關稅降稅幅度最大,其它依次為印度尼西亞、中國、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各國的降稅效應主要是與原來的關稅稅率結構分布有關,如本文前篇對我國與東盟各國農產品關稅稅率結構的分析,我國農產品稅目數與稅率基本呈正比例關系,即稅率越高,我國農產品分布的稅目數越多,且絕大部分農產品稅率在10%以上;而我國主要農產品貿易國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的農產品關稅稅率結構分布基本上均為兩頭大、中間小,即這些國家的農產品大部分稅率均為高于20%和低于5%,稅率處于5%-20%間的農產品是少數。按照正產類產品的降稅模式降稅后,泰國由于原來基礎稅率很高,所以每年的降幅都很大,但在2010年前泰國稅率水平相對于其他國家而言仍然屬于高水平。印度尼西亞和菲律賓的降稅主要在2005年和2009年。馬來西亞由于本身其正常類農產品的稅率較低,降幅相對較小,降稅主要在2007年和2009年。我國正常類農產品2003年平均稅率水平屬于中等偏上,而且從2005年到2010年,正常類農產品稅率水平比較均勻地降低,從2005年到2009年,平均每兩年降低4.1個百分點,從2009年到2010年,降低4.2個百分點,因此中國農產品降稅壓力相對而言還是較大的。
。ㄋ模┲袊-東盟自貿區農產品貿易利益分析自由貿易區這種區域合作方式從國際貿易理論上一般認為對區域內貿易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1)區域內貿易壁壘消除后,貿易機會增加的“貿易創造效果”。(2)由于區域內貿易壁壘低于區域外,區域內成員原來與區域外的貿易轉移到區域內的“貿易轉移效果”。(3)區域內市場一體化以后產生的“市場擴大效果”。(4)區域內企業之間競爭的活躍所產生的“競爭促進效果”。以上四個方面的效果中,貿易轉移效果可能會造成與生產效率較高的區域外國家的貿易被與生產效率比較低的區域內國家的貿易所代替,從而因其效率降低,給區域內國家的經濟帶來不好的影響,但是其他三個方面的效果都會通過提高效率給區域內國家的經濟帶來好的影響。
農業在中國和東盟都舉足輕重,各國農業現代化、機械化水平都不高,處于相同的發展階段,自然條件比較接近,因此具有很廣泛的合作基礎。與此同時,盡管我國與多數東盟國家都是以農業為主的國家,但在糧食進出口、農用機械、農業技術以及農資產品品種等方面具有明顯的互補性和差異性,在近期和遠期都具有巨大的合作前景。
1、互補性主要表現在糧食供求、農副產品品種和農業機械化與技術管理水平三個方面。
糧食方面我國是個人口大國,盡管農民占總人口的60%以上,但是,人多地少的現實決定了我國糧食一定程度上需要依賴進口。隨著人口的增加、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退耕還林、還草等改善生態舉措的實施,我國農業用地不足的矛盾將會變得突出,而未來我國的糧食需求還會大幅提高。根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預測,我國糧食凈進口量將由1997年的416萬噸增加到2010年的976萬噸和2020年的2224萬噸。泰國和越南都是目前世界上最重要的大米輸出國,緬甸、老撾、柬埔寨也有著發展農業的良好條件。這幾個國家未來的糧食出口能力可達2000萬噸以上,可以成為我國今后糧食進口的一個重要來源,而這些國家由此獲得穩定的外匯收入,可謂互惠互利。
農副產品品種方面由于東盟國家地處熱帶和亞熱帶地區,以生產和出口熱帶和亞熱帶農產品為主,而我國除了東南部分省區具有與東盟相近的自然條件以外,多數省份地處溫帶,因此在農產品上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即使是同一種產品在品種和收獲季節上,雙方也存在一定的互補性,例如荔枝、龍眼,從品種上說,廣西和泰國質量較優,越南較差;就收獲季節來說,廣西龍眼為8月上旬到下旬,十分短暫,而泰國從7月上旬到10月上旬,長達三個月,而越南龍眼則全年均可收獲。此外,中國的不少蔬菜與東盟國家相比具有品種多、價格便宜的優勢。我國是水果和蔬菜生產大國,其水果產量占據世界的13%,且連續10年產量位居世界之冠;蔬菜產量連續5年排行世界第一,而泰國等東盟國家需要進口大量的溫帶蔬菜和農作物,如胡蘿卜、辣椒、大蒜、玉米、小麥等,因此在水果蔬菜上,我國和東盟各國也存在較強的互補性。
農業機械化和技術管理水平方面目前越南、泰國、老撾、柬埔寨和緬甸等國都普遍存在著農業機械化程度較低的狀況,而我國在農業機械、化肥、農藥、稻種以及果苗等農資產品方面也具有一定的優勢,可以向越南、泰國等國家大量出口;東盟國家在熱帶經濟植物的種植和農產品加工方面也具有相當優勢。此外,盡管我國和東盟國家的農產品出口占本國出口較大比例,但是,在農業技術、管理和經營方面,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還存在比較大的差距;我國和東盟國家的農產品由于質量低,包裝技術和保鮮技術落后,使它們成為西方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犧牲品。因此,外部市場壓力客觀上要求雙方在農業技術方面加強合作。
2、競爭性在“早期收獲”方案中,針對東盟新成員國比較落后的現實,我國給予這些國家延長保護期和關稅上的特殊優惠,以避免這些國家農業受到損害。我國的蔬菜水果優勢在于溫帶果蔬,而東盟的優勢則在于熱帶果蔬。雖然總體上看雙方是互補的,但我國地跨熱帶、亞熱帶和溫帶氣候地帶,對山東、河北、四川、安徽和陜西等溫帶地區來說,與東盟實行零關稅有利于這些地區的農產品的出口,是個利好;但對海南、廣西、云南和福建等華南熱帶、亞熱帶作物地區來說,由于農產品品種相似甚至雷同,而產品質量上處于劣勢,因此將要面臨較大沖擊。
國際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