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舉行環境稅法草案聽證會
本報訊 越南財政部近日召開了環境稅法草案聽證會。根據這項草案,將對石油產品(汽油、航空燃料、柴油、煤油等)、煤炭、氟氯烴(HCFC)、乙烯樹脂袋、農藥等5類產品征收環境稅。征稅標準根據其產品的數量以及是國內生產還是進口等有所不同,汽油每升為1000~4000越南盾,煤炭每噸為6000~3萬越南盾,乙烯樹脂袋每千克為2萬~3萬越南盾,農藥每千克為1000~5000越南盾。
財政部稅務政策部的官員表示,政府每年為開展環境保護活動所支出的費用約4兆越南盾,而征收的環境保護費僅約1.2兆越南盾。如果環境稅法施行后,每年征收的環境稅可達14兆~50兆越南盾。
胡志明市資源環境短期大學的阮庭洞校長指出,征收環境稅以后,現行的環境保護費征收應當停止。此外,香煙、干電池、蓄電池等也有必要納入環境稅的征收范圍。
此前,法案已向社會公布,以征求國民的意見。當時擬征收環境稅的產品有8類,這次減少為5類,征收額度也有所減少。法案預計于2011年10月提交國會審議,獲得通過后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實施。
作者:王英斌 來源:中國環境報第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