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關于邊境、口岸和口岸經濟區市場管理的規定》頒布
根據上述決定,以上規定適用于在越南邊境、口岸和口岸經濟區從事經營活動的越南、中國、柬埔寨和老撾的商人。
根據以上規定,經營者除須去市場管理部門簽約租賃門面、攤位或場地外,還須取得地方省工貿廳或口岸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簽發的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經營者可在遞交合法申請7個工作日內獲得市場經營許可證。
根據上述決定,以上規定適用于在越南邊境、口岸和口岸經濟區從事經營活動的越南、中國、柬埔寨和老撾的商人。
根據以上規定,經營者除須去市場管理部門簽約租賃門面、攤位或場地外,還須取得地方省工貿廳或口岸經濟區管理委員會簽發的經營許可證后方可經營。經營者可在遞交合法申請7個工作日內獲得市場經營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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