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再次提高工人最低工資標準
據《越南經濟時報》11月4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頒布97號和98號決定,分別提高在內資和外資企業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幅度從8萬-18萬越盾/月/人,時間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決定規定全國分為4個區,內資企業工人最低月工資標準1區為98萬越盾,2區88萬越盾,3區81萬越盾,4區73萬越盾;外資企業工人最低月工資分別依次為134萬越盾、119萬越盾、104萬越盾和100萬越盾。
商務部
據《越南經濟時報》11月4日報道,近日越南政府頒布97號和98號決定,分別提高在內資和外資企業工人的最低工資標準,平均提高幅度從8萬-18萬越盾/月/人,時間從2010年1月1日起執行。決定規定全國分為4個區,內資企業工人最低月工資標準1區為98萬越盾,2區88萬越盾,3區81萬越盾,4區73萬越盾;外資企業工人最低月工資分別依次為134萬越盾、119萬越盾、104萬越盾和100萬越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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