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實施,兼職導游何去何從
兼職導游占導游總數的85%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持有資格證的導游人員有53.85萬人,其中執業(IC卡)導游人員38萬人,專職、兼職導游人員比例為4:6。
據統計,哈爾濱市旅游局登記注冊的導游7000余人,兼職導游的比例占導游總人數的85%。就哈爾濱市的旅游市場而言,旅行社不少于600家,旅游的淡旺季非常明顯,冰雪節旅游的高峰期,也是旅行社最缺導游的時候,對旅行社來說,缺少導游,成了發展的致命傷。據相關部門統計,在今年冰雪節期間,哈市旅游業的導游缺口近5000余人,兼職導游的存在緩解了緊張局面。所謂的兼職導游并不專屬于某家旅行社,而是自由人。有的兼職導游同時服務于四五家旅行社,他們不用到旅行社上班,只留給旅行社一個手機號,有團隨時帶。還有一些兼職導游并不從事導游工作,他們只借冰雪節、洽談會、醫博會等旅游旺季和各種會展的時機,做幾天臨時導游,賺點“外快”。由于旅游業的淡旺季之分及行業競爭的激烈,導游本身具有“特殊性”,而這種“特殊性”使大多數旅行社的兼職導游人數超過專職導游。
兼職導游只掛靠于某個旅行社名下,旅行社也并不支付他們工資或為其購買“三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旅行社經理說,目前旅行社與導游之間還保持著掛靠和兼職的做法,導游自身關注的是帶團的酬金、提成,只要傭金高,導游不會在乎旅行社是否為他們購買“三金”。
兼職導游暴露行業缺陷
那么旅行社為什么不愿意雇用專職導游呢?在旅行社看來,兼職導游可以節約成本,很多旅行社不給兼職導游發工資、上保險,算下來,一名導游一年就能省下幾萬元的成本,而且導游職業季節性強,旺季忙死,淡季閑死,旅行社不愿花錢“養”閑人。尤其是一些規模小的旅行社只有一間十多米的辦公間,根本沒有能力雇用專職導游。
“兼職導游是行業中一個不穩定的群體,旅行社與導游的數量相比,兩者的關系是供大于求,導游是旅行社選擇的對象,而他們無權選擇旅行社。”市旅游服務中心的趙主任告訴記者,多數旅行社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并不為導游設置崗位,只在旺季時聘用兼職導游,而旅行社對兼職導游的變相“剝削”是不少旅游產品被“零團費”、“負團費”所侵蝕的癥結所在。
某旅行社的李經理認為,各個行業的從業人員都會良莠不齊,專職導游和兼職導游的工資沒有太大區別,而導游屬于吃“青春飯”,90%的導游從業年齡不超過40歲,與專職導游相比,兼職導游沒有“三金”,他們無法從工資中獲得利益,只能把這部分“損失”轉嫁到游客身上,從而牟取不正當利益,如擅自改變行程安排,增加購物店賺取回扣。
新法有利于旅游市場的凈化
雖然新法對掛靠和兼職導游帶來的影響是難免的,但這并不會對導游這一職業造成過大壓力,兼職導游也可以通過與旅行社簽訂“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來保障自己的權利。
哈爾濱市旅游局導游管理辦公室的負責人說,新法對那些簽訂了合同的導游有著更好的保障,旅行社以等于甚至低于成本的“零負團費”報價來吸引游客報名參團,到了旅游目的地再通過帶游客購物等方式賺取“回扣”等不良的競爭現象將得到更有效控制,而旅游業的服務質量也將因此有所提升。
新《勞動合同法》對于勞動者的保護將有所增強,而旅行社也必須更嚴格地按照合同支付導游薪資。因此,新法的實施會使旅行社的用工制度進一步規范,從掛靠、兼職轉為以事實用工為主,而原本那些掛靠或兼職的導游則極可能會受到最直接的沖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