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首次宣布民主時間表
2月9日晚,緬甸國家電臺突然播發了一條消息,稱緬甸最高權力機構——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當天發表兩項聲明,宣布將于2008年5月舉行新憲法全民公決,并在2010年根據新憲法舉行多黨制大選。由于緬甸上次大選還是在1990年,上一部憲法則在1988年遭廢除,時隔近20年后,一切都將重來的消息瞬間震驚緬甸內外。 潘基文在2月11日專門就此發表聲明,對緬甸民主路線圖時間表表示歡迎。緬甸所在的東盟盟友們也在第一時間對此表示歡迎。 緬甸的老對手美國卻對此提出強烈質疑。美國白宮發言人佩里諾稱,新憲法草案的詳細內容并沒有跟公眾分享,因此“這種全民公投不會是自由和公正的”。佩里諾的這一說法也在緬甸國內引起了部分共鳴,有政黨認為,這不過是緬甸政府為緩解國際壓力的權宜之計。不過也有一些政黨對此表示歡迎。 事實上,緬甸制憲國民大會早在1993年即已開始舉行,由于分歧嚴重,國民大會一度休會8年,在2007年最終確定了全部制憲原則。 (據《國際先驅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