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貿發會議提議越南電力引入市場競爭
根據越南制定的2006~2015年發展計劃,2006~2010年的越南的GDP年增長率為8.5~9或以上,相對應的電力需求年增長率將達17~20。因此,在此前期必須新建保證電力供應1.46萬MW,后期為3.4萬MW的發電站。
對此,UNCTAD的專家就越南的電力市場框架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發電、供電、配電三者分離,其職能由各自獨立的企業擔負,企業各自持有自己的股票。二是現有的越南國有電力企業不再存在,新組建獨立的電力公司。三是將唯一具有購買電力的職能從現有的越南國有電力企業中分離出來,引進批發市場機制,該項職能移交給包括國家電力系統控制中心在內的獨立供電公司管理。四是將現有的越南國有電力企業和其他相關國有企業的所有權從政府部門轉到國有資本投資總公司(SCIC)。五是提高國家電力調度局(ERAV)的能力,并強化其獨立性和權限。
有關電力市場的運營,UNCTAD的專家提出6條建議。1、構筑具有競爭環境的電力供應和銷售市場,逐步取消政府保護,直至最終取消政府保護。2、制作標準的電力買賣合同。3、包括綜合擴建計劃在內的所有發電項目,均由國有、民營企業參加進行競標。4、規定EVN-VPC為最終承包業者,要求其參加所有發電項目的投標。5、在獨立發電事業公司(IPP)依據最低經費的開發計劃條件下,準許個別地區從事這一事業。6、從實行了股份制的電力公司中發現戰略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