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電力市場總體情況
印尼電力市場潛力巨大,近年來發展迅速并成為我電力企業開拓的重要海外市場。印尼電力市場總體情況如下:
一、概況
裝機容量。目前印尼全國總裝機容量2908.3萬千瓦。其中印尼國家電力公司(PLN)擁有裝機容量2488.7萬千瓦,占85.5%;獨立電站(IPP)裝機容量345萬千瓦,占11.9%;其他電站裝機容量74.6萬千瓦,占2.6%。
電網系統。由于印尼是一個群島國家,島嶼之間的電網連接不太方便,加上受亞洲金融危機影響,印尼電網建設相對落后,目前印尼只有一個電網即爪 哇-巴厘-馬都拉電網;蘇門答臘島的有一部分電站也簡單聯接在一起但還未構成電網;其他地區的電站都是獨立的,只能對周圍地區供電。
用電普及率。印尼全國有2.17億人口,用電普及率僅為56%,仍有44%的人口沒用上電,即使首都雅加達也經常會因缺電實施輪流停電。
電力需求增長。自2002年以來,印尼政局穩定,宏觀經濟保持年均5%的速度增長,對電力的需要日益增加,另外,由于目前印尼個人和企業用電比例為7:3,使企業發展對電力的需求更為迫切,預計到2026年的電力年均需求增長率為7.1%。
二、印尼國家電力政策
印尼通過國有公司PLN對全國電力行業實施管理。根據1985年第15號法令和其實施條例,PLN是印尼政府指定的擁有電力控制權的國有企業 并且將長期保持其市場壟斷地位,PLN獨家營全國的輸變電業務,并且是唯一向最終消費者(無論個人或企業)售電的企業,所有獨立電站(IPP)只能將電力 銷售給PLN;PLN在其特許領域內有保障電力供應的義務。根據2003年第19號法令,印尼政府補償PLN所有因低于成本向消費者供電造成的損失,并且 電力補貼以財政預算的形式提供。
其他企業如合資企業和私人企業有機會進入電力領域,尤其是發電領域。根據印尼《2000年關于禁止和開放的投資目錄的總統令》及其修正案,以 下領域對外資開放:裝機容量在50兆瓦以上的水電站;裝機容量在55兆瓦以上的蒸汽電站;裝機容量在50兆瓦以上的地熱電站;500千伏以上的重要電力中 轉站;500千伏以上的輸電網。
電費價格由國家進行控制,制定全國統一的電力銷售價格。目前印尼的電力銷售價格低于電力成本價格,由印尼國家財政對PLN的虧損進行補貼。
在國家電力投資方面,印尼政府努力實現使用自有資金進行電力開發,滿足電力需求和供應。但由于印尼政府資金有限,財政部、能礦部和國企部等相 關部門積極鼓勵私人部門和外資企業在符合印尼法律法規要求的情況下,更多地參與印尼電站項目的投資和開發,尤其是興建獨立電站,并正在著手制訂更有效透明 的投資政策。
私人企業和外資企業進入印尼電力領域時必須以國家電力總體規劃(RUKN)制訂的電力領域投資計劃為指引,主要有興建獨立電站(IPP)和 EPC總承包兩種方式。一般情況下,所有獨立電站項目都要經過投標程序,但可再生能源電站,邊際天然氣、坑口、電力過剩、系統危機和原有電站增容條件下除 外。因為獨立電站不能將電力直接銷售給消費者(自備電站除外)只能將電力出售給PLN,因此需要與PLN簽訂購電協議。
三、印尼電力發展規劃(2006-2015)
為滿足國內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印尼政府決定從2006年到2015年投資413.7億美元進行電站和電網建設。263.6億美元用于建設裝 機容量為3424.4萬千瓦的電站項目,爪哇-巴厘電網2075.5萬千瓦,其他1348.9萬千瓦。70億美元用于建設26436kms的輸電線路和 67794MVA的中繼站,爪哇-巴厘電網輸電線路11021KMS,中繼站52719MVA,其他輸電線路15415KMS,中繼站15075MVA。 80億美元用于建設139121KMS的中壓線路、254814KMS的低壓線路和33998MVA的配電變壓器;爪哇-巴厘電網中壓輸電線路 97017KMS,低壓線路207987KMS,配電變壓器28096MVA;其他中壓輸電線路42104KMS,低壓線路46827KMS,配電變壓器 5902MVA。全國新增電力用戶2375萬人,其中爪哇-巴厘電網1565萬人,其他810萬人。
四、1000萬千瓦加速電站建設計劃
為滿足印尼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加速發電能源多樣化尤其是燃煤發電的比例,減少電力生產成本,并保證將于2009年舉行的總統大選,2006年印尼總統蘇西洛發布第71號總統令,要求實施1000萬千瓦加速電站建設計劃,其中爪哇-巴厘-馬都拉電網690萬千瓦;爪哇-巴厘-馬都拉電網以外310萬千瓦。根據印尼國家法律法規,該計劃由PLN通過國際公開招標方式實施。建設資金85%通過出口信貸,15%通過PLN借款(發行債券)解決。為保證該計劃順利實施,根據2006年第72號總統令設立由經濟統籌部長、財政部長、國企部長、能礦部長和計委主任組成的加速電站建設計劃委員會,解決與計劃相關的任何問題并制訂為電廠煤炭供應政策。委員會的高規格也表明印尼政府實施該計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來源于:商務部
為滿足印尼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加速發電能源多樣化尤其是燃煤發電的比例,減少電力生產成本,并保證將于2009年舉行的總統大選,2006年印尼總統蘇西洛發布第71號總統令,要求實施1000萬千瓦加速電站建設計劃,其中爪哇-巴厘-馬都拉電網690萬千瓦;爪哇-巴厘-馬都拉電網以外310萬千瓦。根據印尼國家法律法規,該計劃由PLN通過國際公開招標方式實施。建設資金85%通過出口信貸,15%通過PLN借款(發行債券)解決。為保證該計劃順利實施,根據2006年第72號總統令設立由經濟統籌部長、財政部長、國企部長、能礦部長和計委主任組成的加速電站建設計劃委員會,解決與計劃相關的任何問題并制訂為電廠煤炭供應政策。委員會的高規格也表明印尼政府實施該計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來源于: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