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辦簽證服務指南-德國個人旅游簽證
簽證類型:個人旅游簽證 有效期: 3個月 最多停留日期:14天-30天 預計工作日:5個工作日 收證人群: 除上海領區(上海、江蘇、浙江、安徽);廣東領區(廣東、廣西、福建、海 南)省份的客人均可在北京申請 服務費: 1600元/人 簽證資料: 1、有效期6個月以上的五年因私護照,護照最后一頁持照人本人簽名 2、2寸白底彩色證件照6張(在照片背面簽名)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雙面)1份 4、公司正規印刷并加蓋公章的空白信函紙4張 5、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1份 6、個人資料表,提供真實完整的個人資料,尤其注意單位電話的真實(使館有可 能會電話核實) 7、個人財產證明 8、本人名片2張 9、全家戶口本復印件(包括本人及配偶) 10、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說明: 1)每位申請人均需另支付簽證押金60000元,此費說明:1)每位申請人均需另支付簽證押金60000元,此費用需在申請簽證時支付本公司; 2)此簽證申請需要本人到德國使館遞交材料并面試; 3)本公司保留在收取申請人資料后,經二次審核發現客人不符合簽證申請資格后, 作出不受理申請人簽證申請決定的權利; 4)若發生拒簽現象,申請人仍需支付全部費用; 5)請申請人務必提供真實的簽證資料,因為德國簽證官在簽發簽證前,一定會對申 請人的資料做認真核對,一旦發現遞交的資料有虛假或偽造成分,則后果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特殊聲明 1.您所申請的簽證是否可以成功,取決于相關國家使領館簽證官的直接審核結果;若最終發生拒簽狀況申請人應自然接受此結果,不能要求退還服務費(其中簽證費退否根據相關國家使領館的具體規定執行。申請人應同時放棄追究本公司任何責任的權利。 2."預計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2."預計工作日"為使館簽發簽證時,正常情況下的處理時間;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館內部人員調整、簽證打印機故障等,則有可能會產生延遲出簽的情況;對申請人根據簽證預計日期提示,而進行的后續旅程安排所造成的可能經濟損失,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有關簽證資料上公布的簽證有效期和停留天數,僅做參考而非任何法定承諾,一切均以簽證官簽發的簽證內容,為唯一依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