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注重引導高科技企業良性發展
近年來,越南開始重視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并從今年7月1日起開始實施《高科技法》。此后一段時間,越南還緊鑼密鼓地商討、制定了各種具體措施、實施引導細則。從中不難看出,越南并不是盲目地推動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在推出各種優惠政策的同時,也對企業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根據初步制定的一系列規定,越南高科技企業要想享受諸多減免稅優惠,必須要達到以下標準:企業頭3年平均用于科研和發展高科技的支出最低必須為年收入的1%,從第4年開始,這一比例必須超過1%。同時,企業頭3年平均通過高科技產品獲得的營業收入最低必須為年總收入的60%,從第4年開始這一比例必須超過70%。此外,高科技企業還被要求必須達到環保標準,如在生產中節約使用能源等。
滿足了這些要求,高科技企業才可以獲得減免稅優惠。頭4年,企業可以免繳企業收入所得稅,之后9年將減半征收;高科技企業進口越南國內無法生產的機械、設備、零件時,可免繳進口稅,在出口高科技產品和服務時,可以享受最大程度的出口稅優惠,同時免征高科技產品和服務的增值稅。除了減免稅優惠,高科技企業還可以在生產和出口信貸方面得到支持,在生產高科技產品和提供高科技服務時,免收土地使用費,免征土地使用稅。
為了避免盲目發展情況的出現,越南有關部門認為應將高科技企業的技術標準和程度進行量化,以便企業在享受優惠時“對號入座”。這些標準除了經濟社會指標外,技術指標也十分重要。越南國內一些人認為,這些標準應由各部門聯合審定,以進一步確定可享受優惠的名目。而這些名目應是開放的、動態的,根據具體情況不斷補充和去除可享受政策優惠的高技術。此外,在確定相關標準時,還應加入能源消耗和環保的相關內容,以防止出現“高科技卻高能耗、低效益”和環境污染的情況。
推動高科技企業的發展,是一個國家提高長期競爭力的重要一環。分析家認為,越南有關措施和設想的提出將促進高科技企業的健康良性發展。
來源:中國經濟網—《經濟日報》 趙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