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擬制定土地價格標準
據《越南經濟時報》12月4日報道,胡市人民委員會近日提請胡市國會審議關于2009年胡市土地價格調整辦法。根據胡市人委提出的辦法,2009年胡市土地價格將在2008年價格的基礎上上下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0%,即都市土地價格最高不超過8100萬越盾/平方米;最低不低于120萬越盾/平方米。對于農業用地的價格將上調20%;其他非農業用地價格最低為11萬越盾/平方米。 商務部網站
據《越南經濟時報》12月4日報道,胡市人民委員會近日提請胡市國會審議關于2009年胡市土地價格調整辦法。根據胡市人委提出的辦法,2009年胡市土地價格將在2008年價格的基礎上上下調整幅度不得超過20%,即都市土地價格最高不超過8100萬越盾/平方米;最低不低于120萬越盾/平方米。對于農業用地的價格將上調20%;其他非農業用地價格最低為11萬越盾/平方米。 商務部網站
聯盟單位:廣西中國-東盟經濟文化促進會秘書處、南寧會展行業協會、東盟商務中心
運營單位:廣西南寧華博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電話:+86 771 4899330
CopyRight © 2014 桂ICP備11003182號 技術支持:南寧煙寒網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