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分機“偷”打長途成災
一個男聲用快板似的腔調說:“說是白領,口袋沒錢,辦公室打個電話還要受限。我沒有風度,只有態度,只是想在公司里打打免費長途。950××××,無論直線分機,打長途真隨意,簡直就像打IP!
一個女聲用如鬼嗥音回應道:“950××××,想打到哪里都可以……”
最近,此類廣告“轟炸”甚是火熱。記者調查發現,這種所謂辦公室“免費”打長途的美事,其實是巧妙地鉆了多方通話業務的空子。員工高興了,老板卻憤怒了,這種電信新業務該如何監管呢?
企業叫苦:高額話費哪里來的?
如今,很多公司為了節省通訊成本,都將辦公室電話的長途呼叫功能加鎖。但“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最近社會上冒出的很多長途接入號,可以不經任何開通手續而直接讓辦公室分機撥打長途電話。
天河一家外貿公司的孫老板最近很“郁悶”,上個月,公司的長途話費激增,比前月多出了數千元的支出。讓孫老板不解的是,他早已將公司分機上的長途功能鎖死,但是話費清單上,上月幾乎每臺分機都有長途通話記錄,無一例外的是,每個通話號碼前都有一個“950××××”的接入號。孫老板按圖索驥找到了提供這個接入號的公司,才知道通過這個接入號碼,他公司的員工就可以在每臺分機上任意撥打國內長途,費用則從公司的話費賬單上扣除。
“員工的長途打向全國各地,很多地區和公司根本沒有業務來往,肯定是在打私人電話。”孫老板對這種“假公濟私”的做法非常不滿,“通話時間也都集中在上班時間內,嚴重影響了工作!”無奈之下,孫老板向該公司申請,封殺了這個接入號碼。但是這個月,公司的話費清單上又出現了新的接入號碼。
“這樣下去,公司幾乎每個月的長途話費都要超支,還得花費大量精力去查找、封殺這些號碼,真是不厭其煩!”事實上,孫老板的煩惱很有代表性,很多企業都遭遇了這種長途話費超支但又很難控制的“尷尬”情形!
員工支持:確實方便了打長途
與公司的所有者不同,員工對這種無需開通即可用分機直接撥打長途的做法普遍持歡迎態度!按_實是方便啊,公司里只有兩臺電話可以打長途,常年都是有人在排隊,遇上急事,只能用自己的手機打,那誰來為我們的額外支出埋單呢?”在一家設備制造企業上班的小李不諱言自己是使用這種功能的熱衷者。
一位政府公務員王先生則認為,違規的員工固然應該負主要責任,但提供這種接入號碼的公司同樣要承擔責任,“比如一個人犯了過失,那之前對他進行教唆、提供工具的人不是同樣有過錯么?”
還有用戶指出,很多廣告宣傳沒有明示收費方式和收費細則,讓不少消費者誤以為真的免費而去試用,有廣告欺詐嫌疑!
調查發現:廣告宣傳主次顛倒
記者經過調查發現,這種可以實現辦公室分機直接打長途的接入號碼為數眾多,不僅公共汽車廣告上隨處可見,在網絡上也可以搜索到很多類似的號碼。記者致電其中一家提供該號碼的通信公司客服熱線了解到,只要是中國電信的后付費用戶,不論是分機還是直撥,都可以通過其接入號碼實現長途通話。而話費支出由兩部分相加組成:一是本地通話費,二是0.3元/分鐘的長途話費,與撥打IP電話基本相同。據了解,這種接入號碼可支持200方以內的多方通話,每多加入一方通話則由主叫方再多支付0.3元/分鐘的費用。此外,這種業務并不設月租,但是一臺電話當月只要撥叫一次即收取10元/月的費用。
盡管客服人員詳細介紹了收費的細則,但當記者問起為什么在廣告宣傳上沒有詳細列明時,他說,“一般用戶想使用我們的服務時肯定會打熱線咨詢的,屆時會詳細介紹!
另外一家提供該業務的通信服務公司客服人員則透露,這種功能實際上是多方通話業務,是經信產部批準的合法業務,利用分機撥打長途電話只是其次要功能。但是從這種接入號碼的廣告宣傳看,很少有服務商主動提及多方通話,幾乎全部都是以“辦公室分機可以直接打長途”、“打長途不再需要排隊”作為賣點。
記者詢問客服人員如何才能封殺該接入號碼,對方表示非常方便,只需要單位出具一份書面函加蓋單位公章送至該公司即可。但是孫老板此前向記者表示,并非如此簡單,他在向該類公司遞交了封殺該接入號的書面函之后,該公司曾反復和他確認復查,甚至要公司一把手簽名同意,時間也要拖上一個星期左右!
各方說法專家:業務監管存在漏洞
水清木華研究中心電信市場研究部分析師沈子信表示,這種技術在國外已經非常常見,但一般都是由運營商運作。而在國內卻是由一些通信服務公司來提供的,這就造成了監管的缺失。“國內有必要落實相關管理法規,信產部備案等監管措施也應盡快出臺!
同時有專家表示,這種服務實際上是一種IP電話技術的應用,存在某些安全漏洞,比如難以尋找到主叫方,騷擾電話也難以監管。從用戶的角度上看,要防止類似業務擅自使用目前還比較困難,唯一的解決方法是用戶主動找相關服務提供商來解決這個問題。這種接入號碼使用非常簡單(無需開通,成本為零),取消卻相對困難,用戶的選擇權并不對等,在一定程度上使得要取消這種服務的操作方的利益受到了損害。
律師:服務商應明示價格
廣東國政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力認為,通信公司借用電信平臺推介業務是一個正常的業務范圍,只要業務內容沒有違反相關法律規定即可,但是在推廣該業務的廣告宣傳上必須清楚列明該服務的收費細則。對此,信產部已出臺了相關規定,電信業務收費必須明碼標價,在提供服務之前應明確告知消費者該服務的收費標準,否則就是剝奪了用戶的知情權,可以到相關部門去投訴。
另外,根據電信主管部門的說法,這種業務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多方通話而不是撥打長途,通信服務公司的廣告宣傳有主次顛倒、誤導消費者之嫌。
專題撰文 本報記者 陶國睿 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