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隱名”投資 滇商沒少吃虧
劉先生說,此后,他曾不下十次到公司找陳文斌交涉,陳文斌只冷冷地說,看到他們相識一場的份上,可以給他一小筆路費,讓他趕快回中國去,“太狠了”。
律師分析
“隱名”投資 危機四伏
劉先生曾就此事向河內當地警方報案,但經過初步審查,警方認為他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公司不是陳文斌的,而是他的,不予立案!拔覍嵲谧咄稛o路了,聽說越南有家我們中國的律師所,所以才來找你們幫我想想辦法!眲⑾壬趩实貙υ颇习酥t律師集團越南分所主任朱俊說。
“老鄉,我對于你被坑害的情況深表同情,但實在無能為力,這只能怪你缺乏法律意識,把自己送進了一個陷阱!敝炜÷蓭煾嬖V劉先生。
朱俊調查后發現,劉先生手中有其從云南將兩百萬資金轉移到河內銀行的單據,還有一個自稱能證實其在河內投資情況的朋友,除此之外,其與陳文斌之間沒有簽訂過任何書面協議,公司所有的手續和證照上所載明的,都是陳文斌的名字,沒有任何材料曾出現過劉先生的名字。其在公司的總經理頭銜,也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無任何任命文書。
“在這樣的情況下,投資人的維權根本無從談起。”朱俊說,劉先生在越南的投資遭遇絕不是個案,他曾經接到過的類似求助和咨詢不下十起。
越南律師阮氏芳蘭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簡要介紹了越南對于外國人投資的一些法律和規定。越南鼓勵外資前來投資,設立獨資或合資企業,不允許外資在越南經營小型的工商個體戶。但就中國投資者在越南的經營行為而言,其中多數都是從事小本經營的個體戶,能注冊企業并進行大額投資的很少。
“這兩種情況中,據我所知,不少中國投資者都是找越南人合作,或直接以越南人名義設立和經營,中方投資者大約相當于‘隱名股東’。如果不輔以權責清晰的、完備的相關協議和合同,一旦出現劉先生所遇到的情況,對中國投資者的打擊將是致命的!
□ 執業感觸
法律意識淡薄 阻礙投資前景
朱俊介紹,“隱名”投資個體工商戶和企業的這兩種情況,均與越南的相關法律相違背,如果投資者與越南方面合作者簽有載明出資情況的合同或協議,在發生和劉先生類似的爭議時,有可能索回自己的投資。但是,在這種投資行為非法的大前提下,其作為投資人的所有收益將被界定為非法收益,可能被全部沒收。同時,還可能面臨高額的行政罰款或其他行政處罰。
“其實,在越南注冊一家外資企業并不復雜,比起越南的普通內資企業,只是多了依法定途徑提供相應材料等程序而已。很多投資者覺得注冊外資企業復雜,實際上,許多國家對于外資企業的注冊和經營,都是熱烈歡迎和大力扶持的。只要嚴格按照越南的法律規定去投資和經營,風險就能降到最低。最關鍵的是,許多投資者的法律意識太淡薄,這種狀況極大地阻礙了中方資本在越南的投資前景。”朱俊說,這是他和同事們在越南執業兩年以來最大的一個感觸。 生活新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