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會批準2011—2015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據越通社《信息報》11月9日報道,11月8日,越南第十三屆國會第二次會議批準2011—2015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通過20項發展指標和9項基本措施。主要情況如下:
一、主要發展指標
國內生產總值(GDP)年均增長6.5—7%;5年社會總投資占GDP的比重約33.5—35%;自2012年起逐步減少貿易逆差。到2015年,貿易逆差占出口額的比重降至10%以下;到2015年,財政赤字(含政府發行債券)占GDP的比重降至4.5%以下;到2015年,公債不超過GDP的65%。其中,政府債務不超過GDP的50%,國家債務不超過GDP的50%;5年創造就業崗位800萬個;到2015年,城鎮勞動人口失業率降至4%以下;全國貧困率年均下降2%,貧困縣和特別貧困鄉年均下降4%;處理85%以上的污染企業;單位GDP能耗年均減少2.5—3%;到2015年,高技術產品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提高至30%;2015年消費價格指數(CPI)漲幅控制在5—7%。
二、主要措施
國會通過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9項措施。主要措施之一是調整經濟結構,包括3大領域:一是投資領域,重點調整公共投資結構;二是金融市場,重點調整商業銀行和信用機構系統;三是企業,重點調整各經濟集團和總公司。與此同時,繼續集中完成抑制通脹、穩定宏觀經濟和穩定本幣購買力等調控任務。
來源:中國商務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