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加強對進口的檢查
一、在辦理商品進口海關手續時,特別是對于通關前必須完稅的消費品,須進行質量與食品衛生安全檢查。
二、對于進口金額和進口增長大的商品,須報告上級部門以便管理,防止價格欺詐。
三、對于屬于2005年12月8日149/2005/ND-CP號議定第12條第4款中的消費品須在口岸辦理進口手續,不允許存放在保稅倉內。
四、加強通關后的檢查。同時,對海關工作進行突擊檢查。
(首發子站:駐胡志明市總領館經商室子站)
(本文來源:商務部 )一、在辦理商品進口海關手續時,特別是對于通關前必須完稅的消費品,須進行質量與食品衛生安全檢查。
二、對于進口金額和進口增長大的商品,須報告上級部門以便管理,防止價格欺詐。
三、對于屬于2005年12月8日149/2005/ND-CP號議定第12條第4款中的消費品須在口岸辦理進口手續,不允許存放在保稅倉內。
四、加強通關后的檢查。同時,對海關工作進行突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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