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規定在外企越南員工的最低工資標準
報道稱,在普通勞動條件下,從事最簡單工作的越南勞動者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胡志明市和河內市各郡100萬盾(約合500元人民幣);其它地區90萬盾或80萬盾(約合450元或400元)。該決定從2008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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