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布東盟-中國自貿區特別優惠進口關稅
根據特別優惠進口稅表,凡自CAFTA國家進口的鮮活動物、魚及鱗甲類動物、肉及動物肉制品、牛奶及奶制品等商品進口稅為0%;茄子和茶葉為15%或30%;布匹為12%;胡椒為20%;服裝及紡織品輔料為20%;飲料、酒和醋為30%等。
根據越南工貿部規定,享受特別優惠進口稅的商品須由各出口國直接運輸到越南,且符合CAFTA商品原產地要求,并具有E類原產地證明。
越南財政部稱,從2008年1月1日起到現在已向海關報關的并交納了較高進口稅的商品,若符合享受上述特別優惠進口稅率,各企業可補交E類原產地證明和其他相關材料作為重新計稅的依據,符合條件的將可獲得退稅。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