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將出臺扶持船舶工業發展政策
根據越南政府總理的指示,到2010年越南船舶工業發展規劃及越南船舶工業總公司發展規劃需遵循有重心、有重點、有合理步驟的原則,以保證規劃的可行性和持久效果。
為此,越政府將出臺必要的扶持措施,首先是有選擇地優先對有發展潛力、有市場、產品質量好、達到國家和國際標準的造船廠基礎設施建設進行扶持,逐步使他們的產品能夠與國外產品相競爭,擴大出口。已獲政府總理批準的造船項目如對外借貸將得到政府擔保。阮晉勇副總理還指示,越南船舶工業總公司盡快制定發展具體項目,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轉讓費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免除國內未能生產的,用于建造船舶出口的物資、原材料的進口稅;允許商業銀行向船舶出口項目提供超過自有資金15%的貸款。互助發展基金繼續為10萬噸級原油運輸船、1.35萬噸級成品油運輸船和564標箱的集裝箱船舶的建造項目提供信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