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蘭卡與孟加拉國加入《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
加入該條約的相關文件在斯里蘭卡外長羅希塔·博戈拉加馬和孟加拉國看守政府外交顧問伊夫特哈爾·艾哈邁德·喬杜里分別簽署后,由菲律賓外長羅慕洛提交給東盟秘書長王景榮保存。
羅慕洛說,《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包含著東盟區域內與區域外合作伙伴的共同理念,斯里蘭卡和孟加拉國的加入,將進一步拓展東盟合作領域,促進本地區的和平、進步與繁榮。
《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是東盟成員國于1976年2月在印尼巴厘島舉行的東盟第一次首腦會議上簽署的。條約規定,締約各方應遵循相互尊重獨立、主權、平等、領土完整和各國的民族特性,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分歧或爭端,反對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等原則。1998年東盟外長在馬尼拉簽署《東南亞友好合作條約第二修改議定書》,規定非東南亞地區國家經東盟10國一致同意也可加入該條約。
除10個東盟成員國外,目前加入該條約的還有中國、印度、日本、巴基斯坦、韓國、俄羅斯、新西蘭和澳大利亞等國。
(新華網 ) 2007年08月01日